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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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规格

14g

50ug*200揿(京卫 )
生产企业

济宁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653

国药准字H3702292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本品适用于5岁以上哮喘患者的维持以及预防性治疗。适用于需要应用全身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病人,增加吸入本品,可减少或停止必要的全身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药物的使用。丙酸倍氯米松不适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哮喘。

用法用量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 )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副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 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