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200揿,每揿含沙丁胺醇0.10m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68 |
国药准字Z140207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补肺益气。本品用于肺肾两虚所致咳喘,浮肿等症,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目前尚无明显毒副反应,不良反应的报道。 |
禁忌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沙丁胺醇 |
冬虫夏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嗅特异,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 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