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200揿,每揿含沙丁胺醇0.10mg |
2.4mg |
生产企业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68 |
国药准字H200803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用法用量 |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放入口腔内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饮水,不需咀嚼;也可放于水中分散后口服饮用,每次1-2片,每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沙丁胺醇 |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 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