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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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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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mg*200揿(混悬型) |
30mg*30粒 |
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544 |
国药准字H201032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成人:每天3次,每次1粒。成人:若每天2次,每次2粒服用,可提高疗效。儿童:建议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1.6mg/天。服药时应在餐后以液体送服。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通常能很好耐受。过敏反应极少见,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沙丁胺醇 |
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 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服用盐酸氨溴索胶囊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