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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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规格

14g:200揿(哈康)

30粒
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0333

国药准字H4402530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性状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