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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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黄龙咳喘片

规格

14g:200揿(哈康)

36片
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济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0333

国药准字Z2009040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益气补肾,清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肾气虚、痰热郁肺之咳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口服,成人一次4片;三岁以下,一次1片;四岁至七岁,一次2片;八岁至十四岁,一次3片;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黄芪、地龙、淫羊藿、山楂、桔梗、鱼腥草、射干、麻黄 炙葶苈子。

性状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深棕褐色;味苦。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运动员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心脏病、高血压患者慎服,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