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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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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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6片 |
2.4% 6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332 |
国药准字H440246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I、II、III期及各期煤硅肺。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 抗风湿及镇痛:每次20mg-40mg,一日3次。 抗肺癌:每次40mg-60mg,一日3次。 抗硅肺:每次60mg-100mg,一日3次,服用6天,停药1天,疗程3个月。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会有轻度嗜睡、乏力、恶心、上腹部不适,长期口服可能会引起面部色素沉着。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1、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汉防己甲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心电图等。 2、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