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防己甲素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汉防己甲素片

布洛芬片

规格

20mg*6片

0.1g
生产企业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332

国药准字H1302141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I、II、III期及各期煤硅肺。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

抗风湿及镇痛:每次20mg-40mg,一日3次。

抗肺癌:每次40mg-60mg,一日3次。

抗硅肺:每次60mg-100mg,一日3次,服用6天,停药1天,疗程3个月。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部分患者服药后会有轻度嗜睡、乏力、恶心、上腹部不适,长期口服可能会引起面部色素沉着。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汉防己甲素。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本品为片剂。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心电图等。

2、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