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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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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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6H17N3O7S2计算1.0g |
80ml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69 |
国药准字H2004615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皮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最常见的局部反应:静脉注射后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肌注后可有局部硬结压痛。另外偶见变态反应(皮疹、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发热、呼吸困难等)、低血压、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以及ALT、AST、ALP、LDH、BUN或血清Cr值一过性升高。 |
偶见过敏反应,偶见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以及头发干燥、变色。 |
禁忌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辅料为: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脂肪酰二乙醇胺、甘油、氯化钠、依地酸二钠、枸橼酸、羟苯乙酯、苋菜红、香精和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有特殊臭,极具引湿性。 |
本品为粉红色至淡橘红色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