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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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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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6H17N3O7S2计算1.0g |
7s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69 |
国药准字H45020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用于细菌性阴道炎、真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阴道给药。一次1枚,每晚1次,连用7日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最常见的局部反应:静脉注射后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肌注后可有局部硬结压痛。另外偶见变态反应(皮疹、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发热、呼吸困难等)、低血压、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以及ALT、AST、ALP、LDH、BUN或血清Cr值一过性升高。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有阴道灼热感。 |
禁忌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分甲硝唑、克霉唑、醋酸氯己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有特殊臭,极具引湿性。 |
本品为乳黄色弹头形栓剂。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