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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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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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6H17N307S2计算0.5g |
糖衣:;薄膜衣:每片重0.34g(含羟甲香豆素100mg)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68 |
国药准字Z44021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小儿急性胆囊炎与胆管炎,胆总管结石,胆囊结石,胆囊术后综合征,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1. 用法:静脉滴注。 2. 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3. 给药注意事项: (1) 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 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 (3)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4. 肾清除率为44.7%,一次0.3g,一日两次。 .. 肾清除率为13.6%,一次0.3g,一日两次。 6. 透析患者,一次0.3g,3天一次。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最常见的局部反应:静脉注射后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肌注后可有局部硬结压痛。另外偶见变态反应(皮疹、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发热、呼吸困难等)、低血压、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以及ALT、AST、ALP、LDH、BUN或血清Cr值一过性升高。 |
有致过敏性休克者。 |
禁忌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穿心莲、大黄、胆通、溪黄草、茵陈。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有特殊臭,极具引湿性。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绿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并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