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祛湿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祛湿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规格

10g*20袋

每袋装5g
生产企业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472

国药准字Z3302049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儿禁服。

成分

党参、茵陈、岗梅根、黄芪、苍术、野菊花、陈皮。辅料为蔗糖。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甜叶菊糖苷。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