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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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灵颗粒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规格

每袋装5g(无蔗糖)

每袋装3g
生产企业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081

国药准字Z2005353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热,咽喉肿痛。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症者。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七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现象。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芩、连翘、大青叶、甘草。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鱼腥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的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