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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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灵颗粒

川贝枇杷糖浆

规格

每袋装5g(无蔗糖)

每瓶(100毫升)含原药材34克;川贝母流浸膏4.5毫升
生产企业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昭通市骅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081

国药准字Z5302146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热,咽喉肿痛。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七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现象。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芩、连翘、大青叶、甘草。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的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