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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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灵颗粒

回春散

规格

每袋装5g(无蔗糖)

每瓶装0.3g
生产企业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081

国药准字Z2002563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热,咽喉肿痛。

清热定惊,驱风祛痰。用于小儿惊风,感冒发热,呕吐腹泻,咳嗽气喘。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七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3~4次。

口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1g(1/3袋),一岁至二岁一次0.2g(2/3袋),三至四岁一次0.3g(1袋),5岁以上一次0.4 ~0.6g(1*1/3 ~2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现象。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芩、连翘、大青叶、甘草。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天麻(制)、全蝎(制)、僵蚕(制)、川贝母、半夏(制)、钩藤、胆南星、木香、豆蔻、檀香、陈皮、沉香、枳壳、甘草、天竺黄、朱砂、清宁[大黄、麦芽、槐花、桃叶、黑豆、白术、车前子、侧柏叶、厚朴、半夏(制)、绿豆、陈皮、黄芩、香附(制)、桑枝]。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的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