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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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灵颗粒

双黄连胶囊

规格

每袋装5g(无蔗糖)

0.4g*10粒*2板
生产企业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081

国药准字Z1098005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热,咽喉肿痛。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七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现象。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芩、连翘、大青叶、甘草。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绿色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的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