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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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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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5mg(按C23H29ClFN3O4计算) |
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501 |
国药准字H20020345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者,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2.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Ⅱ型糖尿病病人有效。 |
1增加胃肠动力,可用于胃轻瘫综合征,或上消化道不适,但X线、内窥镜检查阴性的症状群,特征为早饱、饭后饱胀、食量减低、胃胀、过多的嗳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或类似溃疡的主诉(上腹部灼痛)。2胃-食道反流,包括食管炎的治疗及维持治疗。3与运动功能失调有关的假性肠梗阻导致的推进性蠕动不足和胃肠内容物滞留。4为恢复结肠的推进性运动,作为慢性便秘病人的长期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口服,成人根据病情一日总量15~40mg,分2~4次。 1 病情一般:一次5mg,一日3次; 2 病情严重:(胃轻瘫、食管炎、顽固性便秘)一次10mg,一日3次,或一次10mg,一日4次,三餐前及就寝前。或一次20mg,一日2次,早餐前及就寝前; 3 食管炎的维持治疗:一次10mg,一日2次(早餐前和就寝前)或一次20mg,一日1次(就寝前),对病情严重者剂量可加倍; 4 治疗上消化道功能紊乱,至少应在餐前15分钟及就寝前适当的时间与某些饮料一起服用; 5 治疗便秘,每日总药量宜分二次服用。有关用药剂量、每日服用次数、疗程及是否需要维持治疗(每日1次足够)等个体间差异较大,一般一周内症状可得到改善,但对于严重便秘者理想的治疗效果可能需2~3个月 |
副作用 |
1.偶见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2.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 偶见瞬时性腹部痉挛、腹鸣和腹泻,可减半剂量; 2 偶有过敏、轻度短暂的头痛或头晕以及与剂量相关的尿频的报道; 3 罕见可逆性肝功能异常,可伴或不伴胆汁郁积; 4 男性乳房女性化和乳溢,大规模监测研究发生率(<0.1%)未超过普通人群的常见值,停药后可逆。其因果关系尚不明确; 5 罕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即惊厥性癫痫、锥体外系反应和尿频 |
禁忌 |
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胃肠出血、阻塞或穿孔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沙必利。其化学名为顺式-4-氨基-5-氯-N-[1-[3-(4-氟苯氧基)丙基]-3-甲氧-4吡啶基]-2-甲氧苯胺。分子式:C23H29ClFN3O4分子量:465.95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盐酸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会导致生命危险,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3.当患者需要进行放射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4.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6.应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糖、尿酮体情况。7.部分病人发现在临床无症状的情况下,维生素B12的水平低于正常值,这可能是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的吸收,这可能导致贫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仍建议监测患者的血象,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血液参数。8.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9.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
1 因胃肠道运动增加可造成危害的病人,必须慎用; 2 在肝、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开始日用量减半; 3 本品对服用其他药物和本来就有心血管疾病或患心律失常的病人易发生Q-T间期延长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的故必须谨慎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尽管在动物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但若在妊娠期,尤其是在妊娠的头三个月应权衡利弊使用。2.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禁用; 5 儿童用药:小于34周的早产儿应慎用; 6 老人用药:在老年人,由于中度延长了清除半衰期,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剂量应酌减;特殊人群用药: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34周的早产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尽管在动物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但若在 妊娠期,尤其是在妊娠的头三个月应权衡利弊使用。 2.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由于中度延长了清除半衰期,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 剂量应酌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