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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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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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粒装0.38g |
生产企业 |
广西嘉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锦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79 |
国药准字Z200505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痛,袪风消肿。用于痔疮,肛裂,大便秘结。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痛,祛风消肿。用于各种痔疮,肛裂,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大黄、蒺藜、功劳木、白芷、冰片、猪胆汁。 |
大黄、蒺藜、功劳木、白芷、冰片、猪胆汁。辅料为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凉。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颗粒;气芳香,味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