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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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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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6g*9袋 |
生产企业 |
贵州光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931 |
国药准字Z610209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清热凉血,解毒消斑。用于血热所致的白疕、血风疮,症见皮疹色鲜红、筛状出血明显、鳞屑多、瘙痒明显,或皮疹为圆形、椭圆形红斑,上附糠粃状鳞屑,有母斑;银屑病进行期、玫瑰糠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1)消化系统:主要为腹泻、腹痛、恶心、呕吐、食欲亢进、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药物性肝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消化道出血;(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有剥脱性皮炎的个案病例报告;(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肝脏生化指标异常、消化性溃疡、白细胞低者禁用。 |
成分 |
氨甲苯酸。 |
白鲜皮、白芷、绵萆薢、丹参、绵马贯众、建曲、马齿苋、蒲公英、青黛、焦山楂、土茯苓、乌梅、南五味子(酒蒸)、紫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为深蓝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气微,味微苦、酸。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本品药性偏寒,脾胃虚寒、胃肠不适及体质虚弱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 4.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血象及患者临床表现,若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便血及严重腹痛、腹泻等,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