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x100片 |
每枚3.4g |
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16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肿胀和出血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塞入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副作用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氨甲苯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光滑,鱼雷型栓剂,几乎无臭。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3.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