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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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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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00片 |
每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16 |
国药准字Z109400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用于治疗湿热内盛、里实之大便燥结、排出不畅及痔痈肿痛者;用于治疗便血、吐血、咯血等各种出血之症。对病毒和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肺脓疡、扁桃体炎、牙龈炎、心肌炎、急性胃肠炎、痢疾、急性阑尾炎、急性黄疸性肝炎、乳腺炎、盆腔炎、泌尿系统感染、疮、肿、外伤感染等病症。具有解热镇痛、抗菌消炎、抗病毒作用,其退烧效果尤为明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口服,成人一次3片,一日2-3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氨甲苯酸。 |
生大黄、黄芩、黄柏、苍术等组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呈淡棕黄色至浅棕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