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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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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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1克 |
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511 |
国药准字H20010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1. 本品用于治疗胃溃疡。 2.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1.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100mg(一次1片),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2.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100mg(一次1片),一天3次,口服。 |
副作用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据国外文献报道、在被调查的10047例病例中有54例(o.54%)出现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副作用。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副作用。在副作用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 1. 严重不良反应 (1) 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这时应充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2) 肝功能障碍(o.1%以下)﹑黄疸(频度不明*)、有时出现伴随GOT﹑GPT﹑γ-GPT﹑AL-P上升等肝功能障碍﹑黄疸,这时应充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2. 一般不良反应腹胀﹑便秘等。据资料报道服用瑞巴派特后,可出现口渴﹑头晕﹑恶心﹑呕吐﹑烧心﹑暖气﹑腹痛﹑腹泻﹑喉部异物感﹑肝功能异常﹑BuN升高﹑乳房发胀﹑溢乳﹑月经紊乱及过敏症状(搔痒﹑皮疹﹑湿疹)。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 |
成分 |
氨甲苯酸。 |
瑞巴派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