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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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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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5ml:175mg*4支 |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781 |
国药准字Z44020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活血祛瘀;扩张血管,改善血液循环。用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脑血管病后遗症,内眼病,眼前房出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静脉注射。一次2-5毫升,以氯化钠注射液20-40毫升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5毫升,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肌内注射。一次2-5毫升,一日1-2次。理疗一次2毫升,加注射用水3毫升,从负极导入。 |
副作用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皮肤瘙痒、皮肤溃疡、溃疡性口炎;发热、寒颤、畏寒、多汗、呼吸困难、胸闷、心悸、面色发青、面色潮红、血压升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头晕、头痛、嗜睡;恶心、呕吐、口苦、口干;静脉炎、关节痛、局部疼痛;与海王降纤酶及三七类中药针剂合用至皮下出血。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1、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 4、儿童禁用。 |
成分 |
氨甲苯酸。 |
三七总皂苷。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 大剂量使用时,需观察血压变化,低血压者慎用,不推荐本品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2. 个别患者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局部皮肤轻度红肿,可采取冷敷患处,不必终止使用。3. 输注过快可致个别患者出现胸闷、恶心,调慢滴速即可缓解。4. 丽珠通血栓通注射液遇冷可能析出结晶,可置50~80℃热水中溶解,放冷至室温即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