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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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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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每片400mg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 |
生产企业 |
长春博奥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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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77 |
H201601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氨甲环酸胶囊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 |
1.治疗因创伤、外科手术等引起的软组织损伤肿胀。症状如:扭挫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整形手术、静脉曲张、静脉炎、淋巴回流障碍等各种原因所致软组织损伤肿胀。 2.治疗各期内痔、混合痔、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等各种类型痔引起的出血、脱出、疼痛、肿胀、瘙痒等。也可用于痔手术后肿胀、疼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 ~ 1.5g,一日2~6g。 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 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1、用于创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静脉曲张、静脉炎及淋巴回流障碍等疾患:每日3次,每次2~4片。 2、用于手术:术前1~3天开始服用,每日3次,每次4片,术后连服7天。如病情需要,可继续服用。 3、用于痔疮急性发作:每日3次,每次4片:病情稳定后,每日3次,每次2片。 4、根据年龄与症状可酌情增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病人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内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相当于香豆素0.2-0.25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绿色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 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 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 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 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 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 |
1、有效期后不宜服用。 2、勿置于儿童可及之处。 3、平素有胃肠疾患者改为饭后服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