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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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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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按C17H19N3O3S计,40mg |
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24 |
国药准字H200309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氨甲环酸胶囊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 |
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③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④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 ~ 1.5g,一日2~6g。 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 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静脉滴注:临用前将瓶中的内容物溶于l0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或10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中,本品溶解后静脉滴注时间应在20一30分钟或更长。禁止用其他其溶剂或其他药物溶解和稀释。 当口服疗法不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营炎的患者时,推荐静脉滴注本品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 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患者推荐静脉滴注奥美拉唑60mg作为起始剂量,每日一次。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患者每日剂量可能要求更高,剂量应个体化。当每日剂量超过60mg时分两次给药。 |
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奥美拉唑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可逆。下列不良反应为临床试验或常规使用中所报告,但在许多病例中与奥美拉唑治疗本身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下述不良反应中:常见是指发生率≥l/100;不常见是指发生率≥l/1000,但1/100;罕见是指发生率1/1000。 一 常见 1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头痛; 2 消化系统:腹泻、便秘、腹痛、恶心/呕吐和气胀; 二 不常见 1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病人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专用溶剂为无色的透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 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 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 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 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 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 |
1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强,时间长,故应用本品时不宜同时再服用 其它抗酸剂或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分,在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建议大剂量 长期应用(卓-艾综合征例外); 2 因本品能显著升高胃内pH,可能影响许多药物的吸收; 3 肾功能受损者不须调整剂量;肝功能受损者需要酌情减量; 4 治疗胃溃疡时应排除胃癌后才能使用本品,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 5 动物实验中,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后,观察到高胃泌素血症及继发胃ECL-细 胞增大和良性肿瘤的发生,这种变化在应用其它抑酸剂及施行胃大部切除术后亦可 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