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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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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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2ml:70mg(三七总皂苷)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24 |
国药准字Z450217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氨甲环酸胶囊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 |
活血祛瘀;扩张血管,改善血液循环。用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脑血管病后遗症,内眼病,眼前房出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 ~ 1.5g,一日2~6g。 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 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静脉注射 一次2~5ml,以氯化钠注射液20~4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 静脉滴注 一次2~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 肌内注射 一次2~5ml,一日1~2次。 理疗 一次2ml,加注射用水3ml,从负极导入。 |
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病人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三七总皂苷,氯化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 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 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 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 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 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 |
1. 大剂量使用时,需观察血压变化,低血压者慎用,不推荐本品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 个别患者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局部皮肤轻度红肿,可采取冷敷患处,不必终止使用。 3. 输注过快可致个别患者出现胸闷、恶心,调慢滴速即可缓解。 4. 本品遇冷可能析出结晶,可置50~80℃热水中溶解,放冷至室温即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