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g:10mg*10片 |
25mg |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09 |
国药准字H320241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但非初治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氨氯地平或者贝那普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或同时服用氨氯地平和贝那普利的替代治疗。 |
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法用量 |
氨氯地平是一种有效的治疗高血压药物,每日1次,剂量2.5-10mg,而贝那普利的有效剂量10-80mg。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副作用 |
较常见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少见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报道。可有水肿、头痛、眩晕、乏力等。一般较轻,能为患者耐受。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禁忌 |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的病人禁用。肝功损害者可使t1/2延长,应慎用。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严重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慎用。本品口服后由于其扩张血管作用,偶有发生急性低血压,因此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合用本品和任何其它扩张外周血管药物时应小心。孕妇和哺乳妇女慎用,哺乳妇女需服本品,应停止哺乳。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不宜使用。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心源性休克者。 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份为:氨氯地平5mg,盐酸贝那普利10mg。 |
本品成分为阿替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 本复方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其肾功能可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活性,其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治疗可导致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和(很少)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一些没有明显的肾血管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接受贝那普利治疗,血液中尿素氮和血肌酐通常轻微和短暂升高,尤其与利尿剂合用。可能需要减少本复方用量。评价高血压病人应始终包括评估肾功能(见用法用量)。 高钾血症: 接受本复方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高钾血症(血清钾至少0.5mEq/L,大于正常上限)发生率大约1.5%。血清钾升高一般都是可逆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以及伴随使用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和/或含有钾盐的替代品。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虽然血流动力学的研究和NYHA心功能分级Ⅱ-Ⅲ级的对照研究表明,氨氯地平并未导致临床运动耐力,左室射血分数及临床症状的恶化,研究尚未在NYHA心功能分级IV级的患者中进行。一般而言,所有钙通道阻滞剂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肝功能衰竭患者: 因肝硬化导致的患者的肝功能异常,贝那普利拉水平基本上不变。然而,由于氨氯地平主要由肝脏代谢,血浆消除半衰期(t1/2)在肝功能不全患者是56小时,严重肝功能衰竭患者接受本复方治疗应谨慎。 咳嗽: 可能由于抑制内源性缓激肽的降解,持续干咳报告见于所有ACE抑制剂,总是停药后缓解。ACE抑制剂引起的咳嗽应考虑在咳嗽的鉴别诊断。 手术/麻醉: 在患者接受手术或麻醉剂产生低血压,贝那普利将阻止血管紧张素Ⅱ的形成,可能发生继发肾素释放代偿。由于此发生的低血压可以通过扩容纠正。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