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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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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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7片 |
20mg*7片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72 |
国药准字H2014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但非初治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氨氯地平或贝那普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或同时服用氨氯地平片和贝那普利片的替代治疗。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通常口服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氨氯地平是一种有效的治疗高血压药物,每日一次,剂量2.5~10mg,而贝那普利的有效剂量10~80 mg。 贝那普利的不良反应(见注意事项)通常与剂量无关;氨氯地平既有剂量依赖现象(主要是周围水肿),又有非剂量依赖现象,前者更为常见。当贝那普利与氨氯地平联合,水肿的发生率减少。氨氯地平与贝那普利复方的不良反应与两成分非剂量依赖性的不良反应有关,但水肿的发病率比相同(或更高)剂量的单用氨氯地平下降。 贝那普利非剂量依赖的危害偶尔是严重的。为了尽量减少非剂量依赖的危害,接受本复方治疗仅在以下病人:(a)用一种或另一种单药治疗未能达到理想的降压效果,或(b)氨氯地平治疗未能达到理想的降压效果,但无水肿发生。根据临床疗效调整剂量:病人的血压不能单一用氨氯地平(或其他二氢吡啶类药物)或贝那普利(或其他ACE抑制剂)充分控制,可以转用本复方治疗。贝那普利联合氨氯地平在非洲裔美国人中没有协同降压效应。然而,由氨氯地平引起水肿发生率减少。根据临床疗效调整剂量;贝那普利和氨氯地平达稳态分别在给药第2天和第7天左右。 在接受氨氯地平治疗的患者血压控制良好,但发生不可耐受的水肿,本复方治疗可实现类似的(或更好)降压效果而无水肿发生。氨氯地平与贝那普利联用,应谨慎减少氨氯地平剂量。替代疗法:患者同时服用氨氯地平片和贝那普利片,为方便起见,可以服用本复方,其中含有相同的成分剂量。代谢障碍的患者用药:只要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30mL/min/1.73m2(血肌酐大约≤3mg/dL或265μmol/L),服用本复方没有必要考虑肾功能。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患者,建议初始剂量贝那普利是5mg。本复方不建议在这些病人中应用。 在体格小,老人,体弱或肝损坏患者,建议氨氯地平初始剂量2.5mg,无论是服用单药还是复方。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副作用 |
氨氯地平/盐酸贝那普利复方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较轻微和一过性的,并且与年龄、种族和用药时间无关,有4%应用复方的病人和3%用安慰剂的病人因出现不良反应需中止治疗。引起服用复方的病人中止治疗的原因大都是咳嗽和水肿。有1%用复方的病人出现与之可能有关的副作用,如咳嗽(3.3%)、头痛(2.2%)、头晕(1.3%)和水肿(2.1%)。水肿及其他一些副作用与氨氯地平呈剂量依赖性,对女性的影响较男性更明显。氨氯地平联用贝那普利降低了水肿的发生率。其他可能与氨氯地平/盐酸贝那普利复方有关的副反应有:血管源性水肿:包括舌和脸水肿(见注意事项,血管性水肿)。全身:虚弱及疲劳。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神经质,焦虑,嗜睡,震颤和性欲下降。皮肤:脸红,发热,皮疹,皮肤结节和皮炎。消化系统:口干,恶心,腹痛,便秘,腹泻,消化不良和食管炎。代谢及营养:低钾血症。肌肉与骨骼:腰背痛,肌肉痛,痛性痉挛及肌肉痉挛。呼吸系统:咽炎。泌尿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如阳萎和尿频。单用贝那普利和氨氯地平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本复方制剂类似。上市后贝那普利报告罕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胰腺炎,溶血性贫血,天疱疮和血小板减少。也有使用氨氯地平致黄疸和肝酶升高(主要符合胆汁淤积)严重到需要住院的报告。其他ACE抑制剂和钙通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包括: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 ACE抑制剂)和男性乳房发育症(钙通道阻滞剂)。 |
在多达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奥美沙坦酯的安全性,其中约900例患者至少接受了6个月的治疗,525例以上患者至少接受了1年的治疗。结果显示,奥美沙坦酯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1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对1%)。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流感样症状、咽炎、鼻炎和鼻窦炎。咳嗽的发生率在安慰剂组(0.7%)和奥美沙坦酯组(0.9%)患者中相似。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低于1%大于0.5%的不良事件有: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上述不良事件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尚不明确。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参数的变化与奥美沙坦酯极少具有相关性。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偶见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略有下降(分别平均下降了大约0.3g/dL和0.3体积百分比)。肝功能检查:偶见肝脏酶上升和/或血胆红素上升,但会自行恢复正常。过往的市场经验:罕见有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报道。 |
禁忌 |
对贝那普利或其它ACE抑制剂或氨氯地平过敏。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30mL/min)。妊娠。 |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氯地平2.5mg,盐酸贝那普利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本复方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应谨慎使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其肾功能可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活性,其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治疗可导致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一些没有明显的肾血管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接受贝那普利治疗,血液中尿素氮和血肌酐通常轻微和短暂升高,尤其与利尿剂合用。可能需要减少本复方用量。评价高血压病人应始终包括评估肾功能(见用法用量)。 高钾血症:接受本复方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高钾血症(血清钾至少0.5mEq/L,大于正常上限)发生率大约1.5%。血清钾升高一般都是可逆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以及伴随使用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和/或含有钾盐的替代品。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虽然血流动力学的研究和NYHA心功能分级Ⅱ-Ⅲ级的对照研究表明,氨氯地平并未导致临床运动耐力,左室射血分数及临床症状的恶化,研究尚未在NYHA心功能分级IV级的患者中进行。一般而言,所有钙通道阻滞剂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应谨慎使用。肝功能衰竭患者:因肝硬化导致的患者的肝功能异常,贝那普利拉水平基本上不变。然而,由于氨氯地平主要由肝脏代谢,血浆消除半衰期(t1/2)在肝功能不全患者是56小时,严重肝功能衰竭患者接受本复方治疗应谨慎。咳嗽:可能由于抑制内源性缓激肽的降解,持续干咳报告见于所有ACE抑制剂,总是停药后缓解。ACE抑制剂引起的咳嗽应考虑在咳嗽的鉴别诊断。手术/麻醉:在患者接受手术或麻醉剂产生低血压,贝那普利将阻止血管紧张素Ⅱ的形成,可能发生继发肾素释放代偿。由于此发生的低血压可以通过扩容纠正。过敏反应和可能相关反应: ACE抑制剂影响类二十烷酸和多肽,包括内源性的缓激肽的代谢,因此接受此类药物(包括本复方)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中一些是严重的,这些反应通常发生在第一次及前几次给药,但有时出现在给药数月之后。头颈血管源性水肿:曾报道过服用ACE抑制剂发生面部、指端、唇、舌、声门、喉头水肿。接受贝那普利治疗的患者0.5%出现上述症状,喉头水肿是致命的,如果喉鸣或面部、舌或者声门水肿发生,立即停用本复方,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果出现舌、声门或者喉头水肿阻塞气道,立刻皮下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0.3-0.5ml。 |
1.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本品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治疗预期也可能有类似的结果。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II期和第III期),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转或者不可逆转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早产、子宫内生长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本品。如果必须用药,应当告知这些孕妇关于药物对她们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波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曾经在子宫内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接触过的婴儿应密切监测其血压过低、少尿和高血钾的情况,必要时作适当的治疗。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一旦血压稳定,可继续用本品治疗。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度至显著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40 mL/分钟)患者或者中度至显著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