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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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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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7片 |
10mg*14粒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72 |
国药准字H200001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但非初治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氨氯地平或贝那普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或同时服用氨氯地平片和贝那普利片的替代治疗。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
用法用量 |
通常口服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氨氯地平是一种有效的治疗高血压药物,每日一次,剂量2.5~10mg,而贝那普利的有效剂量10~80 mg。 贝那普利的不良反应(见注意事项)通常与剂量无关;氨氯地平既有剂量依赖现象(主要是周围水肿),又有非剂量依赖现象,前者更为常见。当贝那普利与氨氯地平联合,水肿的发生率减少。氨氯地平与贝那普利复方的不良反应与两成分非剂量依赖性的不良反应有关,但水肿的发病率比相同(或更高)剂量的单用氨氯地平下降。 贝那普利非剂量依赖的危害偶尔是严重的。为了尽量减少非剂量依赖的危害,接受本复方治疗仅在以下病人:(a)用一种或另一种单药治疗未能达到理想的降压效果,或(b)氨氯地平治疗未能达到理想的降压效果,但无水肿发生。根据临床疗效调整剂量:病人的血压不能单一用氨氯地平(或其他二氢吡啶类药物)或贝那普利(或其他ACE抑制剂)充分控制,可以转用本复方治疗。贝那普利联合氨氯地平在非洲裔美国人中没有协同降压效应。然而,由氨氯地平引起水肿发生率减少。根据临床疗效调整剂量;贝那普利和氨氯地平达稳态分别在给药第2天和第7天左右。 在接受氨氯地平治疗的患者血压控制良好,但发生不可耐受的水肿,本复方治疗可实现类似的(或更好)降压效果而无水肿发生。氨氯地平与贝那普利联用,应谨慎减少氨氯地平剂量。替代疗法:患者同时服用氨氯地平片和贝那普利片,为方便起见,可以服用本复方,其中含有相同的成分剂量。代谢障碍的患者用药:只要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30mL/min/1.73m2(血肌酐大约≤3mg/dL或265μmol/L),服用本复方没有必要考虑肾功能。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患者,建议初始剂量贝那普利是5mg。本复方不建议在这些病人中应用。 在体格小,老人,体弱或肝损坏患者,建议氨氯地平初始剂量2.5mg,无论是服用单药还是复方。 |
1.降血压 初始剂量通常为10mg/次,维持剂量10mg/次,最高剂量80mg//次。正服利尿剂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3日应停服利尿剂,不能停用利尿剂者,初始剂量降为5mg,随后根据血压调整。利尿剂若需要,可以再次使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的肾衰患者,初始剂量2.5mg-5mg/日;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分者,初始剂量2.5mg/日,最高剂量40mg/日。2.慢性心功能不全同时合并高血压患者 初始剂量2.5mg/日,常用有效量5mg-20mg,每日l次。对于有症状性低血压倾向的患者、伴或不伴低钠血症者、血容量减少或接受强利尿剂的患者,使用本品前应尽可能予以纠正,同时仔细监察每次用药对血压的影响。3.急性心肌梗死 首剂口服5mg,24小时及48小时后再分别给予5mg和10mg,随后每天10mg,应持续6周。低收缩压的病人(收缩压(120mmHg)或梗塞后3天内的病人应给予较低量2.5mg。如果发生低血压(收缩压低于100mmHg),维持量可临时降至2.5mg;如果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1小时)应停用本药。本药可作为心肌梗死的二级预防用药。 |
副作用 |
氨氯地平/盐酸贝那普利复方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较轻微和一过性的,并且与年龄、种族和用药时间无关,有4%应用复方的病人和3%用安慰剂的病人因出现不良反应需中止治疗。引起服用复方的病人中止治疗的原因大都是咳嗽和水肿。有1%用复方的病人出现与之可能有关的副作用,如咳嗽(3.3%)、头痛(2.2%)、头晕(1.3%)和水肿(2.1%)。水肿及其他一些副作用与氨氯地平呈剂量依赖性,对女性的影响较男性更明显。氨氯地平联用贝那普利降低了水肿的发生率。其他可能与氨氯地平/盐酸贝那普利复方有关的副反应有:血管源性水肿:包括舌和脸水肿(见注意事项,血管性水肿)。全身:虚弱及疲劳。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神经质,焦虑,嗜睡,震颤和性欲下降。皮肤:脸红,发热,皮疹,皮肤结节和皮炎。消化系统:口干,恶心,腹痛,便秘,腹泻,消化不良和食管炎。代谢及营养:低钾血症。肌肉与骨骼:腰背痛,肌肉痛,痛性痉挛及肌肉痉挛。呼吸系统:咽炎。泌尿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如阳萎和尿频。单用贝那普利和氨氯地平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本复方制剂类似。上市后贝那普利报告罕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胰腺炎,溶血性贫血,天疱疮和血小板减少。也有使用氨氯地平致黄疸和肝酶升高(主要符合胆汁淤积)严重到需要住院的报告。其他ACE抑制剂和钙通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包括: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 ACE抑制剂)和男性乳房发育症(钙通道阻滞剂)。 |
大多数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较常见轻微且短暂的头痛、眩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晕厥、红斑和乏力、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尔发生于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偶见下列副作用: 心血管系统: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患者于血压过度下降时,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心悸、心动过速); 消化系统:腹痛、口干、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肝炎、肝硬化; 神经系统:情感变化,神智不清。 皮肤:风疹、皮疹、出汗、对光敏感或其它皮肤症状; 泌尿生殖系统:尿毒症、尿量减少/无尿、肾功能不全、急性肾衰竭、性无能; 其它: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神经痛/关节炎; 实验室检查: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升高、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轻度减少、抗核抗体阳性、血沉加快、嗜伊红血细胞及白细胞增多、高钾血症。 |
禁忌 |
对贝那普利或其它ACE抑制剂或氨氯地平过敏。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30mL/min)。妊娠。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肾功能减退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氯地平2.5mg,盐酸贝那普利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本复方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应谨慎使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其肾功能可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活性,其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治疗可导致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一些没有明显的肾血管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接受贝那普利治疗,血液中尿素氮和血肌酐通常轻微和短暂升高,尤其与利尿剂合用。可能需要减少本复方用量。评价高血压病人应始终包括评估肾功能(见用法用量)。 高钾血症:接受本复方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高钾血症(血清钾至少0.5mEq/L,大于正常上限)发生率大约1.5%。血清钾升高一般都是可逆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以及伴随使用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和/或含有钾盐的替代品。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虽然血流动力学的研究和NYHA心功能分级Ⅱ-Ⅲ级的对照研究表明,氨氯地平并未导致临床运动耐力,左室射血分数及临床症状的恶化,研究尚未在NYHA心功能分级IV级的患者中进行。一般而言,所有钙通道阻滞剂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应谨慎使用。肝功能衰竭患者:因肝硬化导致的患者的肝功能异常,贝那普利拉水平基本上不变。然而,由于氨氯地平主要由肝脏代谢,血浆消除半衰期(t1/2)在肝功能不全患者是56小时,严重肝功能衰竭患者接受本复方治疗应谨慎。咳嗽:可能由于抑制内源性缓激肽的降解,持续干咳报告见于所有ACE抑制剂,总是停药后缓解。ACE抑制剂引起的咳嗽应考虑在咳嗽的鉴别诊断。手术/麻醉:在患者接受手术或麻醉剂产生低血压,贝那普利将阻止血管紧张素Ⅱ的形成,可能发生继发肾素释放代偿。由于此发生的低血压可以通过扩容纠正。过敏反应和可能相关反应: ACE抑制剂影响类二十烷酸和多肽,包括内源性的缓激肽的代谢,因此接受此类药物(包括本复方)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中一些是严重的,这些反应通常发生在第一次及前几次给药,但有时出现在给药数月之后。头颈血管源性水肿:曾报道过服用ACE抑制剂发生面部、指端、唇、舌、声门、喉头水肿。接受贝那普利治疗的患者0.5%出现上述症状,喉头水肿是致命的,如果喉鸣或面部、舌或者声门水肿发生,立即停用本复方,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果出现舌、声门或者喉头水肿阻塞气道,立刻皮下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0.3-0.5ml。 |
1.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忌用。2.面部及唇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立即停药,并用抗过敏剂减轻症状。喉部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因气道阻塞致命,应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并有确保气道通畅的措施。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重。(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时可致血钾升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贮留。(6)严格限制食盐、血容量不足或进行透析治疗者,首剂应用本品可能发生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检查:肾功能障碍或白细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1次,以后定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