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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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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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7片 |
10m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72 |
国药准字H200803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但非初治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氨氯地平或贝那普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或同时服用氨氯地平片和贝那普利片的替代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用法用量 |
通常口服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氨氯地平是一种有效的治疗高血压药物,每日一次,剂量2.5~10mg,而贝那普利的有效剂量10~80 mg。 贝那普利的不良反应(见注意事项)通常与剂量无关;氨氯地平既有剂量依赖现象(主要是周围水肿),又有非剂量依赖现象,前者更为常见。当贝那普利与氨氯地平联合,水肿的发生率减少。氨氯地平与贝那普利复方的不良反应与两成分非剂量依赖性的不良反应有关,但水肿的发病率比相同(或更高)剂量的单用氨氯地平下降。 贝那普利非剂量依赖的危害偶尔是严重的。为了尽量减少非剂量依赖的危害,接受本复方治疗仅在以下病人:(a)用一种或另一种单药治疗未能达到理想的降压效果,或(b)氨氯地平治疗未能达到理想的降压效果,但无水肿发生。根据临床疗效调整剂量:病人的血压不能单一用氨氯地平(或其他二氢吡啶类药物)或贝那普利(或其他ACE抑制剂)充分控制,可以转用本复方治疗。贝那普利联合氨氯地平在非洲裔美国人中没有协同降压效应。然而,由氨氯地平引起水肿发生率减少。根据临床疗效调整剂量;贝那普利和氨氯地平达稳态分别在给药第2天和第7天左右。 在接受氨氯地平治疗的患者血压控制良好,但发生不可耐受的水肿,本复方治疗可实现类似的(或更好)降压效果而无水肿发生。氨氯地平与贝那普利联用,应谨慎减少氨氯地平剂量。替代疗法:患者同时服用氨氯地平片和贝那普利片,为方便起见,可以服用本复方,其中含有相同的成分剂量。代谢障碍的患者用药:只要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30mL/min/1.73m2(血肌酐大约≤3mg/dL或265μmol/L),服用本复方没有必要考虑肾功能。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患者,建议初始剂量贝那普利是5mg。本复方不建议在这些病人中应用。 在体格小,老人,体弱或肝损坏患者,建议氨氯地平初始剂量2.5mg,无论是服用单药还是复方。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为一次1片(1mg),一日1次。剂量范围为一次1~4片(1~4mg),一日1次,与进餐无关。约4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一日4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单用本品不能充分控制血压,可加用利尿剂。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利尿剂最好停服几天以减少血压过度下降的危险。如果经约4周的观察期后,血压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复用利尿剂治疗。另一种选择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剂,则在给予本品初始剂量1mg时,应严密观察几个小时,直至血压稳定为止。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尽管服用本品后血压显著降低,但在4小时至24小时之间能维持平均脑血流量。心力衰竭患者: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推荐的初始剂量为一日1次,一次1片(1mg),并作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果患者能很好耐受,则可逐渐增量至一次4片(4mg),一日1次。即使在初始剂量后出现低血压,也应继续谨慎地增加剂量,并有效地处理低血压症状。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心力衰竭的高危患者:以下患者应在医院内开始治疗:严重心功能不全的患者(NYHAIV级);对首剂低血压有特殊危险的患者,如:接受多种或高剂量利尿剂的患者(如>8mg速尿),血容量减少、血钠过少(血钠<13med/L),已有低血压(收缩压<9mmHg)的患者,以及患不稳定性心功能不全和接受高剂量血管扩张剂治疗的患者。老年人及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无需降低剂量。 |
副作用 |
氨氯地平/盐酸贝那普利复方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较轻微和一过性的,并且与年龄、种族和用药时间无关,有4%应用复方的病人和3%用安慰剂的病人因出现不良反应需中止治疗。引起服用复方的病人中止治疗的原因大都是咳嗽和水肿。有1%用复方的病人出现与之可能有关的副作用,如咳嗽(3.3%)、头痛(2.2%)、头晕(1.3%)和水肿(2.1%)。水肿及其他一些副作用与氨氯地平呈剂量依赖性,对女性的影响较男性更明显。氨氯地平联用贝那普利降低了水肿的发生率。其他可能与氨氯地平/盐酸贝那普利复方有关的副反应有:血管源性水肿:包括舌和脸水肿(见注意事项,血管性水肿)。全身:虚弱及疲劳。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神经质,焦虑,嗜睡,震颤和性欲下降。皮肤:脸红,发热,皮疹,皮肤结节和皮炎。消化系统:口干,恶心,腹痛,便秘,腹泻,消化不良和食管炎。代谢及营养:低钾血症。肌肉与骨骼:腰背痛,肌肉痛,痛性痉挛及肌肉痉挛。呼吸系统:咽炎。泌尿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如阳萎和尿频。单用贝那普利和氨氯地平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本复方制剂类似。上市后贝那普利报告罕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胰腺炎,溶血性贫血,天疱疮和血小板减少。也有使用氨氯地平致黄疸和肝酶升高(主要符合胆汁淤积)严重到需要住院的报告。其他ACE抑制剂和钙通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包括: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 ACE抑制剂)和男性乳房发育症(钙通道阻滞剂)。 |
1.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晕、咳嗽、上呼吸道症状、恶心或呕吐、腹泻和腹痛、心悸或胸痛、皮疹或瘙痒、骨骼肌疼痛或感觉异常、疲劳和味觉障碍。 2.在治疗心力衰竭的试验中,与其它ACE抑制剂相同,可引起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 3.偶有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发生胰腺炎,在某些病例已被证明是致命的。 4.副作用的发生率和类型在年轻患者和老年患者之间无区别。 5.实验室检查显示有轻度暂时性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
禁忌 |
对贝那普利或其它ACE抑制剂或氨氯地平过敏。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30mL/min)。妊娠。 |
对本品或其它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氯地平2.5mg,盐酸贝那普利10mg。 |
福辛普利钠。化学名称:(4S)-4-环己基-1-[[(R)-[(1S)-2-甲基-1-(1-氧代丙氧基)丙氧基](4-苯丁基)膦酰]乙酰]-L-脯氨酸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30H45NNaO7P分子量:585.65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片。 |
本品为固体胶囊状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本复方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应谨慎使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其肾功能可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活性,其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治疗可导致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一些没有明显的肾血管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接受贝那普利治疗,血液中尿素氮和血肌酐通常轻微和短暂升高,尤其与利尿剂合用。可能需要减少本复方用量。评价高血压病人应始终包括评估肾功能(见用法用量)。 高钾血症:接受本复方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高钾血症(血清钾至少0.5mEq/L,大于正常上限)发生率大约1.5%。血清钾升高一般都是可逆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以及伴随使用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和/或含有钾盐的替代品。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虽然血流动力学的研究和NYHA心功能分级Ⅱ-Ⅲ级的对照研究表明,氨氯地平并未导致临床运动耐力,左室射血分数及临床症状的恶化,研究尚未在NYHA心功能分级IV级的患者中进行。一般而言,所有钙通道阻滞剂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应谨慎使用。肝功能衰竭患者:因肝硬化导致的患者的肝功能异常,贝那普利拉水平基本上不变。然而,由于氨氯地平主要由肝脏代谢,血浆消除半衰期(t1/2)在肝功能不全患者是56小时,严重肝功能衰竭患者接受本复方治疗应谨慎。咳嗽:可能由于抑制内源性缓激肽的降解,持续干咳报告见于所有ACE抑制剂,总是停药后缓解。ACE抑制剂引起的咳嗽应考虑在咳嗽的鉴别诊断。手术/麻醉:在患者接受手术或麻醉剂产生低血压,贝那普利将阻止血管紧张素Ⅱ的形成,可能发生继发肾素释放代偿。由于此发生的低血压可以通过扩容纠正。过敏反应和可能相关反应: ACE抑制剂影响类二十烷酸和多肽,包括内源性的缓激肽的代谢,因此接受此类药物(包括本复方)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中一些是严重的,这些反应通常发生在第一次及前几次给药,但有时出现在给药数月之后。头颈血管源性水肿:曾报道过服用ACE抑制剂发生面部、指端、唇、舌、声门、喉头水肿。接受贝那普利治疗的患者0.5%出现上述症状,喉头水肿是致命的,如果喉鸣或面部、舌或者声门水肿发生,立即停用本复方,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果出现舌、声门或者喉头水肿阻塞气道,立刻皮下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0.3-0.5ml。 |
1.低血压:与所有的ACE抑制剂相同,可能观察到低血压反应。如果发生低血压,一般在首次剂量时发生,对大多数病例,患者躺下后症状即可减轻,一旦患者血压稳定,暂时的低血压偶发事件不作为继续治疗的禁忌症。 2.与其他ACE抑制剂相同,有血压过度下降危险的患者,有时伴肾功能不全,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肾透析以及任何病因引起的水分和(或)盐耗竭的患者。对于存在以上任何一种危险因素的患者,在给予本品治疗前必须谨慎地停止或减少利尿药的剂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有充足的体液,这些高危患者的治疗,开始时应该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进行,进行密切的随访,特别在恢复使用和增加利尿药或本品的剂量更应如此。 3.肾功能损伤:已患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特别是肾动脉狭窄)和任何原因引起的水或盐耗竭的患者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增加发生肾功能障碍指征的危险,包括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肌酐和钾升高、蛋白尿、尿容量改变(包括尿过少/无尿)和尿分析结果异常。此时,利尿药和(或)本品的剂量应减少或停止使用。 4.类过敏症样反应:近来临床观察显示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在用高流量透析膜(如AN69)进行血液透析时有较高的类过敏反应发生率。因此,应该避免这类联合治疗。在用硫酸聚糖吸收分离LDL时,也观察到类似的反应。据记录在脱敏治疗中(膜翅目毒素),与其它ACE抑制剂一样也有少数类过敏症样反应的例子。 5.特异反应:已观察到用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会出现血管性水肿,包括肢体、脸、唇、粘膜、舌、声门或喉。如治疗中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治疗。 6.肝功能:据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极少数潜在的胆汁性黄疸和肝细胞损害的致死病例。出现黄疸或肝酶明显升高的患者应该停止用ACE抑制剂治疗。 7.高钾血症: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对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和合并应用保钾利尿药、补钾剂和(或)含钾盐制剂的患者均有发展为高钾血症的危险。 8.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偶有报道ACE抑制剂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和骨髓抑制,常见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特别当患者患有胶原性血管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硬皮病。对这类患者应该监测白细胞数。 9.手术/麻醉:ACE抑制剂可能增强麻醉药和镇痛药的降血压作用。进行手术/麻醉同时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10.者如发生低血压,一般可以用静脉补液予以纠正。治疗前肾功能的检测:对高血压患者的评价应包括开始治疗前及治疗中对肾功能的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