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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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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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0.62g*45片 |
生产企业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国药准字Z20093674 |
说明 | ||
适应症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疏散风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薄膜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