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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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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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7.8g*16袋 |
生产企业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星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国药准字H52020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川芎、白芷、羌活、细辛、防风、薄荷、荆芥、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