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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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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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7cm*10cm*6贴 |
生产企业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国药准字Z22020087 |
说明 | ||
适应症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贴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生川乌、生草乌、麻黄、苍术、当归、白芷、干姜、山柰、八角茴香、薄荷脑、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使用,不得任意增加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凡对橡胶膏过敏或皮肤糜烂有渗出液、外出血及化脓者均不宜贴用。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