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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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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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
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15 |
国药准字Z200639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消“粘”,解热,止咳。用于瘟疫热症,感冒咳嗽,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次,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制草乌、胡黄连、诃子、土木香、黑云香、漏芦花、拳参、北沙参、翻白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昧甜、微苦、凉。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麻。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制草乌,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得任意加大服用量和服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