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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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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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78 |
国药准字Z200806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用法用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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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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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苦杏仁、紫苏叶、前胡、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精制玉米油、大豆磷脂、蜂蜡、明胶、甘油、葡萄紫。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昧甜、微苦、凉。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膏状物;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