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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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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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999 |
国药准字Z20026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止咳祛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枇杷叶、甘草、橙皮酊、桔梗、薄荷脑、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昧甜、微苦、凉。 |
本品为棕色粘稠液体,味甜,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若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3、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