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mg(以罗格列酮计) |
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15mg(以吡格列酮计)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65 |
国药准字H20100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用法用量 |
1.口服,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2.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逐渐加量至一日两片(8mg)。 3.与磺酰脲类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发生低血糖时,减少磺脲类用量。 4.与二甲双胍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12周后若空腹血糖控制不理想。剂量增加至一日两片(8mg)。 5.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两片(8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 |
常用起始剂量为1片/次,1日1-2次,根据治疗反应再逐渐增加剂量。最高推荐剂量盐酸吡格列酮的最高推荐剂量为45mg/日,盐酸二甲双胍的最高推荐剂量为2000mg/日。 |
副作用 |
1.轻中度水肿; 2.贫血; 3.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罗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4.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5.肝功能,临床试验发现轻中度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为0.2%,与安慰剂组相当,并且为可逆。 |
本品副作用主要来自吡格列酮和二甲双胍的副作用,可发生轻度或中度水肿、腹泻等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中成份过敏者禁用。 |
1.NYHA心衰III-IV级、肾衰或肾功能障碍(如血清肌酐 1.4-1.5 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 2.接受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及放疗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罗格列酮钠。化学名为:5-[[4-[2-(甲基-2-吡啶氨基)乙氧基]苯基]甲基]-2,4-噻唑烷二酮钠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一般罗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 2.低血糖症:联合使用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3.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罗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果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4.水肿:水肿病人使用本品应慎用。 5.心脏:对于NYHA标准新功能Ⅲ和Ⅳ级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肝脏:适用本品应定期检测肝功能,有活动性肝病的病人不应服用本品治疗。 |
1.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乳酸性酸中毒、心衰、低血糖的征象,以及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眼科检查 ; 2.不宜用于肝病患者 ; 3.有心衰风险的患者慎用 ; 4.推荐绝经前妇女应当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 5.出现心血管虚脱(休克)、急性心衰或心梗、其它缺氧引起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 6.用药期间应避免过量饮酒。妊娠期间及母乳喂养的妇女、儿童不应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