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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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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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以罗格列酮计) |
0.5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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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65 |
H201405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
本品首选用于治疗成人中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对于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本品了用作初始治疗,也可用于对单用磺脲类或磺脲类与其他口服降糖药合用治疗无效者,也可与胰岛素合用。 |
用法用量 |
1.口服,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2.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逐渐加量至一日两片(8mg)。 3.与磺酰脲类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发生低血糖时,减少磺脲类用量。 4.与二甲双胍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12周后若空腹血糖控制不理想。剂量增加至一日两片(8mg)。 5.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两片(8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 |
由于二甲双胍的蓄积可发生危及生命的乳酸中毒。主要的风险因素是肾损害,其他风 险因素包括年老导致肾功能减退以及二甲双胍(每天2g以上)。 本片剂最好分次在进餐时服用。 起始每次0.5g,一天1次或2次,必要时在数周后增加至每日1.8g,剂量调整应按渐进增量逐步加大直至达到所需效果。每日3次,每次0.5g通常足以达到效果。必要时,剂量可真假至每日1.8g,这是每日最大推荐剂量。数天内可达到效果,但偶尔露两周。一旦达到效果,剂量应复审毛病减量至能维持良好血糖控制的最低剂量。即使1片剂量能达到效果,也应当对患者使用不同剂量或给药方案的反应进行评价。 稳定的患者应经常审定其剂量,特别是患者患有其他疾病,他们可能对本品不那么耐受,特别是该疾病伴有肾功能减退。必要时,在患其他疾病期间,停用二甲双胍数天,然后再如开始治疗那样由低剂量开始。 二甲双胍的作用是渐进的,治疗的第21天之前对患者的真正反应不应作最后的评价;在稳定期开始的15天,建议作血糖的评价。二甲双胍单独使用不会产生低血糖;然而,由于它的作用可增强胰岛素的功效,当在肠胃外给予胰岛素的同时开始服用二甲双胍必须谨慎。 老年人由于老年人有肾功能降低的可能,老年患者所用二甲双胍的开始和维持剂量应保守。任何剂量的调整应根据肾功能的谨慎评价而定。一般而言,老年患者不应逐步增大二甲双胍的剂量。 虚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剂量应保守并应根据肾功能谨慎评价而定。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轻中度水肿; 2.贫血; 3.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罗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4.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5.肝功能,临床试验发现轻中度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为0.2%,与安慰剂组相当,并且为可逆。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中成份过敏者禁用。 |
无并发症的以及用胰岛素调节良好的青少年糖尿病;单独调节饮食控制的糖尿病;对盐酸二甲双胍或本品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手术期间和手术后,此时必需用胰岛素;糖尿病酸中毒,糖尿病前期昏迷;肾衰竭或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潜在的改变肾功能的急性状态,例如:脱水、严重感染、晕厥、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见注意事项);可能引起组织缺氧的急性或慢性疾病,例如:心力衰竭、新近发生的心肌梗塞、呼吸衰竭、坏疽、晕厥、急性大量失血、肺栓塞、胰腺炎、脓毒症;严重肝功能不全,包括急性酒精中毒、酒精中毒;哺乳期。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罗格列酮钠。化学名为:5-[[4-[2-(甲基-2-吡啶氨基)乙氧基]苯基]甲基]-2,4-噻唑烷二酮钠盐。 |
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白色长条形薄膜包衣片,片的以免中间有割痕,并刻有“MF1”字样,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一般罗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 2.低血糖症:联合使用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3.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罗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果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4.水肿:水肿病人使用本品应慎用。 5.心脏:对于NYHA标准新功能Ⅲ和Ⅳ级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肝脏:适用本品应定期检测肝功能,有活动性肝病的病人不应服用本品治疗。 |
1、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2、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药物相互作用】(1)与胰岛素合用,降血糖作用加强,应调整剂量。(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可致出血倾向。(3)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4)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