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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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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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以罗格列酮计) |
0.5g*30片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65 |
国药准字H200409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
本品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用法用量 |
1.口服,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2.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逐渐加量至一日两片(8mg)。 3.与磺酰脲类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发生低血糖时,减少磺脲类用量。 4.与二甲双胍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12周后若空腹血糖控制不理想。剂量增加至一日两片(8mg)。 5.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两片(8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的常用初始剂量为0.5g/次,每日一次,晚饭时与食物同服。在病情不能得到控制时可根据病情逐渐加量,以0.5g/周的方式增加,但每日不能超过最大剂量2.0g。如果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2.0g/次,每日一次,对血糖的控制仍不满意,可考虑试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1.0g/次,每日二次。 |
副作用 |
1.轻中度水肿; 2.贫血; 3.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罗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4.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5.肝功能,临床试验发现轻中度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为0.2%,与安慰剂组相当,并且为可逆。 |
1.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口中有金属味等。 2. 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等现象。 3. 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意识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 可减少维生素B12的肠道吸收,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也可能引起吸收不良。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中成份过敏者禁用。 |
1. 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时。 2. 已知的对二甲双胍过敏者。 3.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罗格列酮钠。化学名为:5-[[4-[2-(甲基-2-吡啶氨基)乙氧基]苯基]甲基]-2,4-噻唑烷二酮钠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一般罗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 2.低血糖症:联合使用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3.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罗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果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4.水肿:水肿病人使用本品应慎用。 5.心脏:对于NYHA标准新功能Ⅲ和Ⅳ级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肝脏:适用本品应定期检测肝功能,有活动性肝病的病人不应服用本品治疗。 |
1. 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则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 2. 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 当患者需要进行放谢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4. 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5. 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 应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糖、尿酮体情况。 7. 部分病人发现在临床无症状的情况下,维生素B12的水平低于正常值,这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的吸收,这可能导致贫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仍建议监测血象,患者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血液参数。 8. 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 9. 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