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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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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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7粒 |
80mg |
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21 |
国药准字H200505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 对轻到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非胆管性及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尚无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高血压患者服用本药,在血压下降同时不影响心率。 突然停用本药时,不会出现血压反跳和其它临床不良反应。 多剂量服用本药对总胆固醇、空腹甘油三酯、空腹血糖和尿酸无明显影响。 |
1.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 2.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3.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4.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5.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 轻微且为一过性:1. 偶见轻度头痛 头晕 疲乏 腹痛 干咳 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 2. 偶见血钾增高 中性粒细胞减少 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 血肌酐和转氨酶增高 3. 有腹泻 鼻炎 咽炎 关节痛 恶心等不良反应的报道。 |
1.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 2.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1.对任何成分过敏者。 2.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3.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缬沙坦。 |
本品主要成分:缬沙坦。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对存在血容量和电解质异常的患者,应当注意预防低血压。2 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