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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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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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7粒 |
21粒 |
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21 |
国药准字H20051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适应症】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 对轻到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非胆管性及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尚无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高血压患者服用本药,在血压下降同时不影响心率。 突然停用本药时,不会出现血压反跳和其它临床不良反应。 多剂量服用本药对总胆固醇、空腹甘油三酯、空腹血糖和尿酸无明显影响。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 轻微且为一过性:1. 偶见轻度头痛 头晕 疲乏 腹痛 干咳 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 2. 偶见血钾增高 中性粒细胞减少 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 血肌酐和转氨酶增高 3. 有腹泻 鼻炎 咽炎 关节痛 恶心等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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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缬沙坦。 |
【成份】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 对存在血容量和电解质异常的患者,应当注意预防低血压。2 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钾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