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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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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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0g:5g |
28g |
生产企业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325 |
国药准字H200536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用于由伤风感冒所致的鼻塞、昆虫叮咬、皮肤皲裂、轻度烧烫伤、擦伤、晒伤及皮肤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外用。伤风感冒涂于鼻下;昆虫叮咬或皮肤皲裂等,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
偶见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其化学名为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银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3.33毫克、樟脑90毫克、薄荷脑13.5毫克、 松节油0.83毫克。辅料为:桉油、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甘油50毫克、聚山梨酯80 、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具芳香气,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 6.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