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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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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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20g:0.2g;50g:0.5g;500g:5g |
每支装(1)50g;(2)120g |
生产企业 |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75 |
国药准字Z20020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清热止痛,活血生肌。用于面积不超过1%的浅、深Ⅱ度烧烫伤。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创面以无菌生理盐水清洁,清创后,将药物均匀涂于无菌纱布上,涂药厚约1~2mm,敷于创面,包扎固定,隔日换药一次。 |
副作用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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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其化学名为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银盐。 |
石膏(煅)、炉甘石(煅)、南寒水石、花蕊石、海螵蛸、没药(炒)、乳香(炒)、珍珠、珍珠母(煅)。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粉白色均匀细腻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期间忌食辛辣食品,如酒、辣椒等;2.病情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配合其它治疗;3.新鲜创面水疱完整者,将水疱剪破使疱液流出,或用无菌注射器将疱液抽出,保持疱壁的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