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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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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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每瓶装30ml |
生产企业 | 湘西宏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165 |
国药准字Z200638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用于面积小于29%的Ⅱ度烧烫伤。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外用适量,涂擦于烧烫伤处。 |
副作用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其化学名为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银盐。 |
桐叶,麻油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深黄绿色油状液体;气微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创面分泌物较多都,或深Ⅱ度烧伤用药过程中创面出现浅黄绿色液化物时,均 每日用生理盐水清洗创面1次。分泌物明显减少后停止清洗,可用棉球将分泌物清除后局部涂药涂药以局部保持湿润状态,不流为度,创面暴露;或用浸透药液的单层纱布覆盖创面,但不能包扎。2,创面有化脓,或有全身感染症状,应选用对细菌敏感的抗生素。3,有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者请及时采用相应补液及纠正电解质平衡紊乱的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