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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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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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48粒 |
20mg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66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活血化瘀,理气上痛。用于胸中憋闷,心绞痛。 |
用于预防、缓解或治疗各型心绞痛;也可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每日清晨服1片,病情严重者,可在每日清晨服2片,若出现头疼,最初剂量可减至每日半片。整片或半片服用前应保持完整,用半杯水吞服,不可咀嚼或碾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治疗初期可能头疼,持续用药后症状消失,偶尔有低血压、嗜睡、恶心等症状,这些症状一般在持续用药后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青光眼、休克、明显低血压、肥厚梗阻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或浅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寒凝血瘀胸痹心痛者不宜服用。脾胃虚寒患者慎用,尽可能饭后服用。本品含有活血化瘀之药,孕妇禁用。饮食宜清淡、低盐、低脂。食勿过饱。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忌烟酒、浓茶。个别人服药后胃脘不适,宜饭后服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用硝酸酯类药。如果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等,应及时救治。 |
1.心室充盈压过低时慎用。2.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时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药片骨架是不溶性的,在活性药释放后崩解。偶尔地,片基能通过胃肠道而不崩解,因而可见于粪便中,但这并不表示药效降低。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患者首次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发生头晕。应建议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前确定他们对本品的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