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15 |
10g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881 |
国药准字H200671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5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