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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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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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5 |
10g:0.3g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881 |
国药准字H130220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用法用量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5克 |
本品每克含酞丁安0.03克。辅料为:白凡士林、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山梨酸、二甲基甲酰胺、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亚硫酸氢钠、乙醇、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育龄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