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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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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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2g |
复方(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3 |
国药准字H201840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法用量 |
使用前先将患部洗干净,再将本品涂上一薄层,待干成膜即可。一日1~2次。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禁忌 |
对本品和其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克霉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糊状物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