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体果胶铋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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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胶体果胶铋胶囊

瑞巴派特胶囊

规格

50mg(以Bi计算)

0.1g
生产企业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592

国药准字H2011012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旋杆菌相关性溃疡,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半小时与睡前服用。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

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副作用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1]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据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2)一般不良反应:详见包装内说明书。

禁忌

孕妇、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

成分

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辅料:淀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巴派特。

化学名:(±)-2-(4-氯苯甲酰胺基)-3-[2(1H)-喹啉酮-4]-丙酸

分子式:C19H15CLN2O4

分子量:370.79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