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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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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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以Bi计算) |
50mg |
生产企业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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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50 |
国药准字J201600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分别于三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每日三次,餐前口服。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相应调整剂量,可将药片分切后口服。若用药2周后症状改善不明显,宜停药。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1、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故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喉水肿、荨麻疹、脸色苍白和出汗等任何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的征兆,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肝功能异常和黄疸: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伴AST,ALT和γ-GTP等增高的肝功能异常和黄疸,故应密切观察。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1、因胃肠动力增强可能加重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或穿孔的损害,故此类患者禁用本品。 2、已知对伊托必利过敏,或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有过敏史的的患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主要成分胶体果胶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应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能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谨慎使用。 2、本品使用中若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3、虽然未证实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影响,但由于偶尔可发生眩晕和激动,故应注意药物对人体机敏性的影响。 |